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函[2009]150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18
实施时间: 2009-6-1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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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 ]221号)转发给你们,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市应高度重视实行汇总纳税的总分机构类型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执行总局有关规定。
  二、对省内跨市(不含大连) 汇总纳税企业,各市应按《关于省内跨市总分支机构纳税人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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