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交通厅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税局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经贸委关于转发在全国开展车辆外挂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交[2007]255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交通厅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7-8-27
实施时间: 2007-8-27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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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交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外挂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27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按照全国开展车辆外挂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2006年开展的以治理车辆外挂为主要内容的货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原有部署,切实加强和推进我省车辆外挂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我省道路货运市场秩序。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根据我省实际,全省车辆外挂治理工作不再单独设立领导小组,由全省道路货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车辆外挂整治工作。按照六部(委、局)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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