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重组改制后有关企业所得税收入归属问题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办函[2002]1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2-1-2
实施时间: 2002-1-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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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天津、上海、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河南、广西、海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重组改制后有关企业所得税收入归属问题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此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二年一月二日
  财政部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重组改制后有关企业所得税收入归属问题的意见
  2001年12月31日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2000年成立前为信息产业部所属电信企业)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分别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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