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一九九一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发[1991]46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1991-9-14
实施时间: 1991-9-14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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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九八五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六次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各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屡禁不止,至今仍较普遍。这种状况不仅影响国家财政收入,而且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危害很大,必须坚决制止。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商品经济的过程中,特别是目前经济体制尚未完全理顺、法制建设尚不健全,遵纪守法观念比较淡薄的情况下,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作为遏制经济领域各种违法违纪行为,防止财政收入流失,惩治腐败现象,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八五”期间甚至更长一些时间内还要继续进行下去。为保证一九九一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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