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经信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资委安徽省总工会关于发布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科策[2009]93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时间: 2009-7-8
实施时间: 2009-7-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403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市科技局、发改委、经委、财政局、国资委(办)、总工会,各创新型(试点)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2007年3月6日,省科技厅、发改委、经委、财政厅、国资委、总工会(以下简称省六部门)确定了第一批创新型试点企业,经过两年多的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省六部门制定了创新型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第一批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经企业自愿申请、自评估,市有关部门初审,省六部门联合组织专家开展了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现认定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