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费提取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民办发[1992]6号
发文部门: 民政部
发文时间: 1992-2-19
实施时间: 1992-2-19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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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民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费提取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1992年2月19日,民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
  现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费提取使用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费提取使用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费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可从收取的养老保险费中,提取管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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