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对我市跨区、县经营的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审批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9]37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9-27
实施时间: 2009-9-2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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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跨区、县经营的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的审批管理,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以及相关增值税政策规定(相关的文件规定见附件1),经市局研究决定,开展对我市跨区、县经营的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审批清理(以下简称清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此次清理范围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总机构:
  (一)截止目前各局所辖的实行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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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汇总缴纳增值税的相关政策规定.doc    
2.申请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