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国税函[2008]487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8-20
实施时间: 2008-8-2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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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08]30号)转发给你们,请从2008年8月起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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