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以立窑法工艺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水泥和水泥熟料享受即征即退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国税函[2008]681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19
实施时间: 2008-12-1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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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的规定,从2008年7月1日起以立窑法工艺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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