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7]208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10
实施时间: 2007-7-10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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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7]50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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