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财政局国家金库广州市中心支库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所得税分享改革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穗财预[2002]628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2-5-29
实施时间: 2002-6-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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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支库;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人行广州分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分享改革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财预[2002]5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市各级国、地税部门必须在2002年5月31日之前,按中央所得税分享改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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