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办发[2001]34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8-16
实施时间: 2001-8-16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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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局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我市空置商品房消化处理的税收政策,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结合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穗财法[2001]532号,以下简称“532号文”)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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