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缴税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发[2003]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4
实施时间: 2003-1-24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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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缴税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5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省局提出几点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凡已实现税银库、税库银或税银联网电子缴税的地区,只要有关的税收会计核算、数据的存贮处理等各方面符合《通知》第一点关于电子缴税完税凭证使用规定的要求,且与国库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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