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政发[2008]57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8-12-19
实施时间: 2008-12-19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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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已经2008年11月21日自治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明确部门职责,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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