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政发[2009]40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9-5-11
实施时间: 2009-5-1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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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工伤保险基金抗风险的能力,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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