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5年度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6]40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6-5
实施时间: 2006-6-5
失效时间: 2009-3-2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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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5]331号)下发后,我市各分局严格按照总局、市局的有关规定与要求,开展对2005年度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达标企业)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工作。日前,总局通过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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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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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国税发[2009]6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3-24
实施时间:2009-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