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企[2006]46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15
实施时间: 2006-11-15
失效时间: 2009-8-1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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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针对各局在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反映的问题,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自2006年1月1日起一律实行查帐征收方式。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由定率征收方式改为查帐征收方式的征管衔接措施,仍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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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四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9]217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8-13
实施时间:200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