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企[2006]47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17
实施时间: 2006-11-17
失效时间: 2009-8-1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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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以下简称“新申报表”)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落实新申报表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局要切实加强新申报表落实工作的组织实施,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修订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是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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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四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地税法[2009]217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8-13
实施时间:2009-8-13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26
实施时间:201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