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计[2007]40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0-25
实施时间: 2007-10-2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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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地税系统各级税收票证管理部门及人员税收票证的领、发、用、存工作,保证各项税收票证管理制度落实到位,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32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操作要求,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规程
  税收票证是税务机关组织税款、基金、费用及滞纳金、罚款等各项收入(以下统称税款)时使用的法定收款和退款凭证。税收票证既是纳税人实际交纳税款或收取退还税款的完税或收款法定证明,也是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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