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个[2007]42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8
实施时间: 2007-11-8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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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1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做好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以下简称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自行纳税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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