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明确流转税、资源税法规中“主管税务机关、征收机关”名称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1994]23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4-12-24
实施时间: 1994-12-24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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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中,对“主管税务机关、征收机关”已作了解释,但是,由于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机构的分设,原名称所指已发生变化,现重新明确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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