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国税局建设厅关于实行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藏政办发[2007]67号
发文部门: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7-7-20
实施时间: 2007-7-20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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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国税局、建设厅《关于实行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的意见》,已经2007年6月2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日
  关于实行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的意见
  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建设厅
  为配合国家实施的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政策,有效制止房地产交易税收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利用虚假合同等形式,隐瞒真实交易价格,逃避国家税款的现象,切实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规范房屋交易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对我区实行房屋交易最低价格征税办法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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