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直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库[2009]153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3-23
实施时间: 2009-3-23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359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直各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各中心支行、营业管理部,各商业银行:
  为加强省直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保障资金安全运行,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省直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省财政厅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制定了《辽宁省省直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账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