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发文文号: 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2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2001-6-15
实施时间: 2001-7-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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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已由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5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1年6月15日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2001年5月31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城镇下列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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