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专用票据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财综发[2009]32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8-21
实施时间: 2009-9-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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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征收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征收票据管理工作,根据《湖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征收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鄂财行资发[2009]10号)和《湖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鄂财综发[2006]42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自2009年9月份起,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在征收资产收益时,启用“湖北省行政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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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