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9]16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9-29
实施时间: 2009-9-29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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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8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省国税局补充意见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办税服务厅建设和管理是做好纳税服务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国税机关,尤其是纳税服务部门,一定要认真组织学习、全面理解和掌握《办法》规定的管理项目、范围和内容,将办税服务厅建设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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