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
发文文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5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9-9-25
实施时间: 2009-10-1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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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已经2009年9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主席 吴定富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经营行为,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是指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专门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包括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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