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发[2009]197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9-4
实施时间: 2009-9-4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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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局属各单位:
  现将《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地税发[2008]18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管理是指对《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涉税保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范围内的涉税保密信息予以查询,总局、省局以及市局文件对涉税资料查询和对外开具文书另有规定的,仍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根据《涉税保密办法》第五条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受理和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对外提供工作。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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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申请表.doc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