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货物运输业发票核查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函[2007]300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8-7
实施时间: 2007-8-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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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货物运输业发票核查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货物运输业发票核查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我市对货物运输业发票的审核检查管理工作,强化我市对货物运输业发票的审核检查效果,按照“明确职责、合理分工、明晰流程、协调运转”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货物运输业发票核查管理工作,是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开展审核检查的通知》要求,对货物运输业发票实施审核检查。
  第三条 市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征收单位、稽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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