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办税事项业务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发[2007]229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9-27
实施时间: 2007-11-1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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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办税事项业务规程》印发给你们,请从2007年11月1日起执行。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确保本规程的规范执行。
  一、本规程涉及的纳税人办税事项,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规定执行,不得自行增减收取资料、改变办税流程、调整完成时限。
  二、各单位要根据本规程的要求,及时进行业务操作权限配置、岗位调整和人员培训,做好办税公开和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
  三、因法律法规、上级要求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对本规程进行修改的,由市局统一修改后发布。
  四、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征收管理处反映。
  附件:1.《纳税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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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纳税人办税事项业务流程设置情况表》.doc    
2.《纳税人办税事项业务流程表证单书统计表》.doc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办税事项业务规程》.doc    
修正:
本法规发票业务中的《发票领购资格核准工作规程》、《税控装置使用申请工作规程》、《申请使用计算机开票工作规程》、《申请拆本使用发票工作规范》、《申请携带、运输空白发票工作规程》被如下法规作废:
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取消发票管理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发[2007]256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26
实施时间: 2007-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