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科发高[2009]19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09-9-10
实施时间: 2009-9-1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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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杭州市及所辖各县(市、区)科技局、外经贸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局),杭州高新区管委会:
  为做好我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3号)要求,我们制定了《浙江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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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推荐表.doc    
附件3:地方认定部门初审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