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切实做好东北地区农业保险旱灾理赔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09]94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9-9-9
实施时间: 2009-9-9
法规类型: 财险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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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保监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近一段时间,我国东北地区遭受了严重旱灾影响。8月下旬,温家宝总理在检查指导抗旱减灾工作时,对农业保险理赔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及时进行农业保险理赔,确保保险赔偿款早日兑现给受灾群众”。为切实做好农业保险理赔工作,充分发挥保险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确保受灾农户生产生活的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到灾后理赔工作的重要性。灾后理赔工作关系到广大受灾农户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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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东北地区种植业保险旱灾理赔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