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实行附送查账报告制度的通告
发文文号: 穗地税发[2008]1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7
实施时间: 2008-1-7
失效时间: 2012-7-1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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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市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继续实行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同时附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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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修订、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发文部门: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2-7-13
实施时间:201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