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节能项目节能量核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9-9-8
实施时间: 2009-9-8
法规类型: 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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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经委、财政局,各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的通知》(发改环资[2008]704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6〕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订的〈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08〕18号)及相关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就做好本市节能项目节能量核定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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