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2009年价格评估有关资质重新认定名单[第一批]
发文文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9年第10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9-8-31
实施时间: 2009-8-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价格评估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90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2号)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对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仍需继续从事价格评估业务的价格评估机构和价格评估人员重新办理了认定手续。现将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价格评估机构资质重新认定名单(共41家)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重新认定名单(共84......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一、2009年价格评估机构资质重新认定名单(第一批).pdf    
二、2009年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重新认定名单(第一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