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物价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经〔2009〕21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4-26
实施时间: 2009-4-2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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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商务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
  黑龙江省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印发<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09]10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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