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购买省产汽车下乡产品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经[2009]47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8-3
实施时间: 2009-8-3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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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
  为进一步支持我省地方汽车生产企业发展,鼓励农民购买地方生产的汽车下乡产品,给广大农民带来更多的实惠,经省政府批准,决定提高购买省产汽车下乡产品的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补贴标准。对200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我省地方生产汽车下乡产品,补贴标准由销售价格的10%提高到15%,销售价格每辆5万元以上的,定额补贴7500元。提高补贴标准而增加补贴资金部分,由省级和哈尔滨市各负担一半,哈尔滨市负担资金先由省级财政垫付,年终专项上解。
  二、提高补贴标准的产品范围。符合提高补贴标准的我省地方生产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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