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发[2009]53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2-23
实施时间: 2009-2-2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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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洋浦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要求实行审批管理的,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确规定需要审批的内容。鉴于目前现有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规定不符合审批类的范围,因此,我省的企业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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