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抄报税方式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国税发[2009]140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8-26
实施时间: 2009-9-1
失效时间: 2016-9-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417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局,各基层分局:
  为加快纳税申报多元化和征管手段现代化的步伐,方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纳税,优化纳税服务,缓解办税服务厅前台工作压力,市局组织开发了网上抄报税软件,于2009年8月在福田区局进行试点,并取得试点成功。市局决定,自9月起扩大试点范围,在全市推广使用网上抄报税软件。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为做好推行网上抄报税工作,市局制定了《深圳市网上报税推行工作方案》,请各单位按工作方案组织好本单位的推广工作。
  二、为做好网上抄报税日常管理工作,市局制定了《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报税管理办法(试行)》,请及时设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深圳市网上报税推行工作方案.doc    
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报税管理办法(试行).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9-9
实施时间:201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