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整顿关闭小煤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企[2009]17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9-8-20
实施时间: 2009-8-20
失效时间: 2016-8-1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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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推动各地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深入开展,按时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后三年(2008-2010年)整顿关闭小煤矿的工作任务,我们研究制定了《中央财政整顿关闭小煤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整顿关闭小煤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中央财政整顿关闭小煤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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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