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铁路审计工作规定
发文文号: 铁审计[2004]128号
发文部门: 铁道部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内部审计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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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加强对铁路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铁路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2条 铁路系统设立审计机构,实行审计监督制度。
  铁路审计机构是对铁路企事业单位行使审计监督职权,管理审计工作的职能机构,是我国审计体系的组成部分。
  第3条 铁路审计工作应服从于、服务于党的总任务和总目标。通过对铁路财经活动的审计监督,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严肃财经纪律,保护国家财产,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经济权益,加强宏观调控和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和促进铁路事业的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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