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海南省省本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财债[2005]1687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5-12-5
实施时间: 2005-12-5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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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人事劳动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三亚市中心支行、各县市支行,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省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行,各市县农村信用社联社:
  为进一步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工作的开展,规范省本级担保基金管理,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海南省省本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给省财政厅。
  特此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二00五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海南省省本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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