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保险公司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调账问题的处理规定
发文文号: 财会字[1998]6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8-12-18
实施时间: 1998-1-1
失效时间: 1999-11-19
法规类型: 行业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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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险公司,大众保险公司,华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将于199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保险公司会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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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法字[1999]57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1999-11-19
实施时间:1999-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