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青海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机制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办[2005]137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5-9-20
实施时间: 2005-9-20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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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财政厅拟定的 《青海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机制的意见》 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九月二十日
  青海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机制的意见
  (省财政厅 二○○五年九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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