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决定加快我区出口退税进度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政办发[2004]176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4-8-19
实施时间: 2004-8-19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阅读人次: 335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银川海关、自治区经济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决定加快我区出口退税进度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决定加快我区出口退税进度的意见
  (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银川海关自治区经济委员会2004年7月23日)
  国务院作出对出口退税机制进行改革的决定以来,我区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