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解决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娱乐场所实施监督检查所需经费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府办发[2000]60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0-7-7
实施时间: 2000-7-7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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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文化厅《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解决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娱乐场所实施监督检查所需经费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七月七日
  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解决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娱乐场所实施监督检查所需经费的意见
  (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文化厅 2000年6月1日)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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