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乌鲁木齐市鼓励留学人员入驻创业园创业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科高字[2003]13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2
实施时间: 2003-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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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进一步推动自治区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吸引和鼓励留学人员来我区工作和创业,特制定《关于在乌鲁木齐市鼓励留学人员入驻创业的若干规定(试行)》,并印发执行。对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函告自治区科技厅等有关部门,以便修改完善。
  附件:关于乌鲁木齐市鼓励留学人员入驻创业园创业的若干规定(试行)

  附件:关于在乌鲁木齐市鼓励留学人员入驻创业园创业的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给留学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鼓励留学人员来乌鲁木齐留学人员创业园工作,创办留学人员企业,推动乌鲁木齐高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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