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政办发[2004]128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6-8-9
实施时间: 2006-8-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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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和严格控制村级支出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等2个农村税费改革配套文件,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各地实施过程中如有什么问题,要及时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并抄送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和严格控制村级支出的规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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