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核定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所人员编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编办发[1996]1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人事部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时间: 1996-8-1
实施时间: 1996-8-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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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目前,各地组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的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和<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发〔1993〕7号)关于基层税务所要重新核定编制的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3〕8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报国务院批准,确定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国税系统)行政编制41.8万人,地方税务所(以下简称地税所)行政编制32万人。为了做好这次核编工作,现将编制分配方案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编的指导思想。核定国税系统和地税所人员编制,要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结合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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