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和规范旧机动车交易中心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地税发[2002]137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8-16
实施时间: 2002-8-16
失效时间: 2011-9-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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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机构:
  为了规范旧机动车交易行为 ,促进旧机动车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保证国家税收收入,现对我省旧机动车交易过程中使用票据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范围内经省贸易管理办公室批准设立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市场),在旧机动车交易中应当统一使用《陕西省××市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市场)专用发票》(式样附后)。
  二、《陕西省××市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市场)专用发票》由各市区地方税务局负责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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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5
实施时间:2011-9-5